第一章 性 质
第一条 自带筷子联盟中国民间环境保护团体,于2008年5月11日成立。
第二条 自带筷子联盟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、政策。
第三条 自带筷子联盟是非赢利公益团体,经费来自会费以及社会赞助。
第二章 宗旨与活动
第四条 自带筷子联盟以保护有限森林资源,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为宗旨。
第五条 自带筷子联盟支持中国政府、社会组织及个人一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社会持续发展的政策、措施和活动,并愿与它(他)们合作; 同时,根据条件,对与此相悖的事进行监督、批评、揭露和吁请有关方面予以制止。
第六条 自带筷子联盟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(地区间)民间合作;根据条件,参与全球性环境保护活动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凡身体力行地保护环境,赞同自带筷子联盟的宗旨和章程,愿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的个人,经申请并获批准, 可成为自带筷子联盟会员;凡从事或热心于环境保护事业的企、事业单位和团体,赞同自带筷子联盟章程,能在其日常工作中遵循自带筷子联盟宗旨,支持并能经常参加自带筷子联盟宣传活动的,经申请,并获批准,可成为自带筷子联盟团体会员。
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:
1,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,参加自带筷子联盟"的活动;
3,分享自带筷子联盟的信息资源及对外交流机会;
4,对自带筷子联盟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和监督;
5,推荐新会员。
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:
1,身体力行并主动传播本联盟宗旨;
2,遵守自带筷子联盟章程;
3,维护本联盟的权利和声誉;
4,为自带筷子联盟志愿服务。